胃肠外科
麻醉科
口腔科
营养科
妇产科
生殖医学科
感染科
全科医学科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职称,55周岁及以下,卫生类及相关专业毕业;
2.长期从事医、教、研工作,在本专业领域有突出的临床能力和学术造诣,具有良好的科室管理经验和团队合作精神;3.近三年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1项;
4.近三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二区及以上)>2篇;5.特别优秀或紧缺岗位人才,引进条件可适当放宽。
福利待遇:
1.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组建学科团队,给予资源
配置倾斜;
2.按引进学科带头人层次提供安家费/人才奖励150-600万元,优秀人才一事一议;3.提供科研启动基金80-2000万元;4.政策范围内安排配偶工作,协助办理子女就学;5.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办理上海市事业单位进编及上海市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