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公立医院设备招标混乱,方法、程序上怎么改变?
某三甲医院直属分院等3家医疗机构存在事先内定中标人、高价采购大型医用设备等问题,涉及资金7308.28万元(其中设备加价3020.9万元)。
例如2020年,该三甲医院直属分院时任院长组织科室负责人对采购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进行可行性论证,内定了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报价的美国某公司设备。次年6月,设备采购项目由该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以同品牌同型号设备中标,中标金额2949万元,其购入价格为1428.7万元,差价达1520.3万元。
这反映出,部分公立医院招标混乱。
笔者感触:
第一,缓解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在综合评分法以前,突破性地按最低价中标法的逻辑完成询价,且必须做到两个“全部”:一是所有综合评分法的招标活动,全部要先按最低价中标法的逻辑完成询价。二是这个阶段的询价全部要在至少三个权威主流的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公式时间除掉工作日不短于若干天数。
第二,缓解投标人之间围标。综合评分法的打分表要比较合理,避免低级错误。要明确责任方、具体责任人。从上一条询价获得的保密价格不宜对外公开。仅供招标人、招标代理内部专项工作使用。必要时采取双信封邮寄的方法。一封不拆开,做存档备查。一封可拆开,使用后销毁。采用邮寄方式、语音通话方式都可以。
第三,正式开标可以线下结合,但必须允许线上投标同样有效。对于单个招标金额比较小的,可以按完全线上开标的程序进行。这个对医疗机构来说比较好理解和接受,毕竟连问诊都可以视频、远程开展了。评标专业应负的职责及义务必须强化落实。可以网上评标。不管是否网上评标,评标记录均可回溯。遵守规避原则。
第四,不同医疗机构可以抱团儿集采。单个医疗机构可以自主设置上述招采方法、程序。对中标供应商需强化质量保证期、续标规则落实。对于设备、耗材的打包定价、配套专属使用,要强调一定时长以上的运行周期,避免供应商畸形定价、低价抢标。总的来说,院内还应对招采的贪腐金额明确惩罚,钱数天然就是标尺。
来源:码万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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